2010年1月2日 星期六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嘉義阿里山地區林業經營史料蒐集計畫」之老照片徵集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
當漢人尚未來台灣拓墾之時,在阿里山地區即有鄒族以狩獵採集的型態在此生活;明清時代的漢人自大陸移居台灣後,大多居住在沿海平地區域,對阿里山的開發甚少;到了日治時期,日人開始對阿里山進行相當程度的開發。自明治28年(1895)起,日本政府開始有計畫的發展林業,並於明治29年(西元1896年)發現阿里山地區有完整的檜木森林,因此針對此地展開一連串的山林調查,因而阿里山林場的開發為台灣三大林場之首。
隨著阿里山林場的開發,阿里山森林鐵路的建置,開始串連山上與山下的交通,起先是為了運送山上的木材下山,而後又增加載送遊客的用途。阿里山森林鐵路不僅開啟了阿里山地區的伐木產業,也使得阿里山成為名聞遐邇的觀光景點。
如今,隨著世界環境保護的潮流,阿里山地區的森林經營已逐漸由伐木過渡為環境保育及森林遊樂,並於民國八十四年(1995)11月成立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事實上,現在的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為日治時期阿里山林場的一部分,而昔日林產事業繁盛的景象只能從樹靈塔、琴山河合博士紀念碑與森林火車穿越山嶺時來想像當時的樣貌。
阿里山林業的經營至今已屆百年,百年來許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在此發生,若能透過影像呈現當年蓽路藍縷的阿里山林業經營過程,因此舉辦「嘉義阿里山地區林業經營史料蒐集計畫」之老照片徵集活動,期望透過這次老照片徵集的活動,建立更完整的阿里山地區林業經營的歷史影像史料檔案資料,並以徵集來的老照片重現當年阿里山地區林業經營的產業、社會、文化、生活、教育、生態……等不同的面向,從中讓社會大眾體驗及了解早期阿里山地區林業經營的各種風貌;同時也希望將分散在各地珍貴的老照片,能夠蒐集來做專業集中式的管理及傳播,編輯成冊,以豐富林務局對阿里山地區林業經營歷史影像資料的保存。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嘉義林管處
三、主辦單位:天冷科技有限公司
四、承辦單位: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
五、徵件對象:社會大眾
六、徵件主題:
與阿里山地區林業經營相關的老照片:
包括有:
人物影像/鐵道鋪設/植林過程/伐木記實/水利建設/交通運輸/歷史建築/農林教育/多元族群/自然生態/宗教禮俗/林場風貌/政治事蹟/重大災害/遊樂開發/聚落變遷/及其他具有典藏價值的歷史影像照片等。
七、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民國99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八、送件方式:
(一)一律採郵件寄送,請備妥完成填寫之報名表格、相關應徵件數清單、原物翻拍照片、電子檔及相關說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並註明聯絡地址及電話等基本資料,並請於郵件右上角註明:應徵「嘉義阿里山地區林業經營史料蒐集計畫」之老照片徵集活動。
九、翻拍照片規格:
郵寄照片請以4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翻拍之照片或掃描之圖檔照片送件,件數不限,實體文物尺寸、材質、件數不限。
十、送件須知:
(一)參選之老照片其原拍攝時間或保存年代需為民國六十年前之照片,本次評選初選以翻拍或掃描照片為主,惟如於各階段評選過程中有認證之必要時,本處有權要求審閱原始照片,送選人不得有異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評選。
(二)送選之照片作品背面請填寫姓名及編號(編號自己編寫)並填送報名表,一張照片對應一張報名表為原則,件數不限。
(三)送件內容需為本簡章之徵件主題範圍內,超出主題者概不納入評選。
(四)送件者應具有該照片之所有權,如發生糾紛,由送件者自負法律責任,如為非本人之照片得註明原贈送人姓名或來源。
(五)每張照片得加註如人、事、時、地、物等歷史背景文字說明,字數約150字以上。
(六)凡經評審入選之老照片翻拍影像及電子檔,自評選後起,照片持有人需同意林務局從事相關前述保存及再利用計畫之各項子計畫資訊提供、展示及閱覽等各項使用權利及填具版權同意書。
(七)未經入選之照片,自評定公告後30日內由承辦單位將參選照片掛號寄回原址。(入選名單將於林務局網頁及公告欄同時公告30天)
(八)徵選之作品主辦單位自當妥為保管,但如郵遞途中或因不可抗拒之災害而損壞時,恕不負賠償之責任。
(九)凡參加本活動者,即視同承認並遵守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一、入選名額:老照片350件。
十二、評選日期:中華民國99年5月31日前由主辦單位召開老照片徵集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視件數多寡得延後評選)
十三、揭曉日期:評審結果將於民國99年6月30日前於林務局網站及行政公告欄公佈,並通知入選人員。所有得獎人應參加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受獎暨成果發表活動(註:前述評選、評審結果及受獎暨成果發表活動日期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將於林務局網站另行公佈)。
十四、獎勵辦法: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評選,凡經評審入選之老照片,每張(件)發給新台幣500元整。
(二)經評審入選之老照片所有人,獲頒入選獎狀乙紙。
洽詢專線:05-2776540(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
【嘉義阿里山地區林業經營史料蒐集計畫之老照片徵集活動】報名表
照片基本資料表暨版權同意書
編號(需與照片同一編號):
投件者姓名

性 別

照片名稱

年份(大約)

照片來源
¨自有 ¨非自有(如為受贈者請註明來源)
照片說明:
請以說故事方式描述背景內容。


(不敷書寫時,請自備A4空白紙或以電子檔交付主辦單位)

版權同意書
1.本人具有上列文物之所有權,如有糾紛,自行負責。
2.該照片如經評定入選,本人同意 □捐贈照片 □照片使用權免費提供(可同時勾選二項)予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從事本照片(文書)之複製、數位重製、攝影、出版(數位及紙本)、著作、公開展覽、網路展示及其他等權利,並於必要時,執行單位得針對老照片進行衍生設計,不另給酬。
3.本人 同意並遵照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提供者: (簽章)身分證號碼:

電話:(宅) (公)
(行動電話)

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如本表格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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